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市科研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全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基础研究政策和标准,研究拟订市基础研究规划,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市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实验室建设,推动市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市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市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牧业、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相关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组织工作;牵头开展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七)牵头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优化全市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建议;负责市科技经费预算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八)统筹区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市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市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方面的对外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区外、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市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市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市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
(十二)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纳入昌都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一)办公室(市外国专家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财务审计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科普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全市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监督实施市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拟订市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全市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市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市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拟订市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并推动落实,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市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二)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科(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基础研究和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城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市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承担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励工作。
(三)农村科技科(市星火计划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拟订科技促进农牧业、农牧区发展的规划;指导农牧区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管理星火计划等项目;指导科技扶贫、科技兴县等工作;负责全市农牧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系改革;负责拟订科技体制改革和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方案与措施;检查督促有关科技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承担市科学技术协会日常工作。
(四)能源示范推广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拟订负责全市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和先进实用技术引进、吸收、消化、示范、推广的相关工作,开展新能源科普宣传,做好节能宣传工作,帮助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创新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向企业提供科技、经济、管理、政策法规、市场、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新技术(包括管理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协助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研究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提高和发展生产力的对策和建议;建立科技评估评审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承办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拟订负责全市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的管理、运营工作,为科技创业者、科技创业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产学研合作等服务;推动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推动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承办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情况
昌都市科学技术局(科协)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4人,事业编制人数10人,机关后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0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援藏干部1人。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014.62万元,收入比去年增加702.78万元,增长53.57%。支出总计2,014.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702.78万元,增长53.57%。主要原因:实施项目较多,有昌都市县(区)小学科技馆新建项目等。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979.6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5.00万元,主要是昌都市第五届“两路”精神创新创业大赛,2021年众创空间运营补助资金。2022年度年初结转结余0 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014.62万元。本年结余分配0.00万元,2022年度结余分配0万元。本年结转结余0.00万元,2022年度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97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9.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01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08万元,占47%;项目支出1,065.54万元,占5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79.62万元,支出2,014.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7.16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较多;二是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从单位预算中支付。2023年度,本年支出为2014.62万元,较上年增加702.78万元,增加53.5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较多;二是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从单位预算中支付。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5.00万元,主要是昌都市第五届“两路”精神创新创业大赛及2021年众创空间运营补助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比,增加702.78万元,增加53.57%。
原因分析:本年完成的项目较多,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从单位预算中支付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756.40万元,占支出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75万元,占支出6.7%;卫生健康支出61.68万元,占支出3.1%;住房保障支出57.79万元,占支出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14.62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7.8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360.33万元,津贴补贴144.57万元,奖金83.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8.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万元,住房公积金57.8万元,医疗费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7.14万元,奖励金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万元。公用经费60.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3.97万元,水费0.96万元,电费2.24万元,邮电费4万元,取暖费1.4万元,差旅费9.96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劳务费4.79万元,工会经费8.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无此项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无此项收支。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3.3万元,下降52.86%,主要原因是贯彻财政部门精神,从严从紧安排“三公”开支。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6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主要用于单位运行,科普大篷车1辆,主要用于科普宣传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1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加41.22%。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17个,共涉及资金1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昌都市第五届“两路”精神创新创业大赛”等1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完成全年双创管理人员、科技型企业、大学生村(社)科技专干、11县(区)小学科技馆、科技特派员等的培训、流动科技馆巡展任务,按照绩效内容、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并投入使用。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4.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保证单位的日常开支及项目顺利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自评为优。
(三)部门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较好地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整体自评为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科学技术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0.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科学技术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9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062.66平方米,其中:其他房屋1062.66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年末无在建工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