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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昌都市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1-1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发布昌都市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市直有关部门,各科研单位、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因素法)项目征集、评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藏科发〔2025〕331号)文件要求,经组织凝练,现将昌都市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因素法)项目征集、评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本次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开展所申请项目研究的能力。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同期只能主持1个科技计划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原则上同期参与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单位和人员,不得作为申报单位、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次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

鼓励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

三、申报单位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在注册的科研院所、企业等,参与单位应为国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在我市范围内注册1年以上的从事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申报项目的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人员和逾期未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求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与自筹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

)申报项目受理后,不能更改申报单位、申请人和申报内容。

申报推荐程序

(一)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二)各推荐单位应从申报单位的科研能力与制度健全情况,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与要求,做好组织申报、项目筛选和推荐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等相关规定,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不得列支间接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二)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包含以下材料或证明原件扫描件。

1.项目申报书:包含诚信承诺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昌都市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等 。

2.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财务报告: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应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5.知识产权与检测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和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

6.诚信报告:揭榜单位及首席科学家诚信证明。

7.自筹资金承诺证明:明确自筹资金额度、来源和到位时限等。

、具体申报方式

(一)采取线下形式申报。(填写项目(课题)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51218日—20251231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在截止日前,须将项目所需的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昌都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专项与成果促进科(昌都大厦西侧8楼815

(三)从项目推荐截止时间到项目立项期间,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与推荐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向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询问项目评审的有关情况。

(四)联系方式

    指南发布单位:昌都市科学技术局

    项目管理科室:科技专项与成果促进科4821034

    联系人:朱燕英13659557994 

         

     附件:1.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

             资金项目指南

2.项目申报书模版

3.推荐单位承诺书

4.项目推荐汇总表

5.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6.预期标志性成果表


昌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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