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科学技术局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安全、信访、档案、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二)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科学研判科技发展态势,组织研究重点科技问题,拟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统筹科技资源并组织协调实施,统筹协调各县(区)、各行业各领域科技计划的制定,协调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衔接协调。组织开展技术预测,落实区域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科技报告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提出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预算规模及方向结构比例建议。组织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衔接协同,组织起草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规范制度。承担市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建立科技咨询机制,完善专家咨询机制。承担指导监督科研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配合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拟订科技制度并督促落实,协调行业、领域科技制度制定,负责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协调提出支持科技发展和激励全市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统筹拟订科研机构发展布局规划和改革发展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规划、措施、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部署、任务建议并推进实施。承担科技安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等工作协调机制和科技保障国防动员领域科技有关工作。指导县(区)科技创新工作。承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授权,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授权,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建议。承担科研诚信体系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落实科技决策部署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研究提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伦理有关工作。统筹推进科技援藏与科技合作,拟订对口支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相关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制度,完善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科技人才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根据授权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相关工作。拟订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规划并统筹推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组织工作。
(三)科技专项与成果促进科
组织开展规划科技任务需求分析和科技发展研究。统筹提出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项目建议,组织科技项目指南编制、审核、发布。负责协调推进并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示范研究、前沿科学研究等。承担农牧科技与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卫生健康与民生改善、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等领域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按领域协调推进各行业科技创新工作,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科技支撑“四个创建”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市基础研究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布局和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有关项目的协调调度、监督检查和评估问效工作。组织推动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技术标准等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保障国家在藏实施的重大战略工程。承担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有效监督,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促进社会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四)科学技术协会综合科
负责科协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协调有关重要事项的督办;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科协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负责科协系统对口援藏工作。负责市科协所属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工作者、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承担科普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协调。
(五)能源示范推广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负责全市太阳能、风能、沼气能等新能源和先进实用技术引进、吸收、消化、示范、推广的相关工作;开展新能源科普宣传,做好节能宣传工作;帮助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创新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向企业提供科技、经济、管理、政策法规、市场、人力等方面的信息、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新技术(包括管理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协助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研究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提高和发展生产力的对策和建议;建立科技评估评审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承办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的管理、运营工作,为科技创业者、科技创业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产学研合作等服务;推动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推动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承办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